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我所实验楼组群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发布:2007-04-27

作者:nim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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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6日下午,我所一期建设工程“二标段”实验楼组群项目竣工验收会议顺利召开。材料所所长、筹建办主任崔平,镇海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所筹建办副主任顾国芳,宁波市科技局副局长孙世洪(所高级顾问),宁波市发改委重点工程处处长董增荣、陈俊义,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科研人员代表,镇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领导、专家,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工程技术人员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验收会议。
我所园区建设一期工程是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其中二标段建筑总面积35800平方米,合同造价4850万元,于2005年11月6日开工。该工程代建单位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单位有:浙江大学建筑设计院(总体及建安工程)、鲁迅美术学院设计总公司(室内装饰)、中国美术学院(室外景观)、宁波工程勘察院(地质勘察),监理单位为宁波宁大监理公司,审计单位为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施工单位为中达建设股份公司(总包)、浙大中控信息技术公司(智能化)。
按照验收程序,所基建办主任雷金常代表建设单位介绍了项目建设管理基本情况,代建、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分别汇报参与项目建设情况,各专业验收组及验收领导小组全体人员随后对土建、安装、资料等进行实地查验和审核,经过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认为该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经过对所有分部工程认真检查,全部合格,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同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镇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专家表示,该项目验收程序合法,验收意见客观,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工程感观质量良好。同时也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市重点办董增荣处长对该项目的验收表示祝贺,肯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对参建各方付出的努力表示了感谢。他特别强调:随着材料所竣工验收搬进新园区,科研工作可以顺利开展,一定会对宁波的经济建设、科研创新发挥极大作用。
崔平所长代表材料所感谢各级政府对我所工程建设的大力支持,对参建各方能够目标一致、求同存异并最终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表示肯定和感谢,同时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要求在后续整改完善工作中,各方要继续努力、共同配合,尽快达到功能完备、运行正常,满足科研办公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