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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日期:2015-01-05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117日,宁波材料所党委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所务会成员参加学习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所长田申荣主持学习会。 

  党委书记、所长崔平以《弘扬依法治国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组织大家系统学习了《决定》内容,以“一条道路”、“两大目标”、“三个坚持”、“四个基本要求”、“五大体系、“六大任务、“十大亮点等为线条,系统解读了《决定》的内涵和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法治建设问题的一个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对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做出了全面部署,全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崔平要求,通过学习讨论,要进一步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强化法律观念、法治意识,强化依法治所的理念。她要求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加深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实际中,用全会精神武装思想、指导工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推动“率先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促进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果。 

  学习过程中,与会成员边学边思边讨论,学习认真,思考深刻,讨论热烈。 

  (党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