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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型硕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学科需求,特制定学术型硕士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较好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观察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对社会、对国家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所学专业的学科发展趋势;具有熟练的专业实验技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对外学术交流;对学科研究有较浓厚的兴趣,能够成为科研、教学和技术应用开发领域的创新性骨干人才。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专业方向
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
1)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2)磁性材料与应用技术
3)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
4)燃料电池技术
5)新能源技术
2、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1)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2)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3)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4)高分子材料加工
5)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3、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1)先进驱动及精密机械
2)复合材料的工艺与装备设计制造
3)智能制造技术
4)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
三、学习年限
学制: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详见课程设置目录)。
五、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对学术型硕士生进行科研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
1、文献调研。通过文献调研,基本反映本学科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近期主要研究成果,至少完成1篇完整的文献调研报告。
2、论文选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本专业有较强理论意义和较大应用价值的课题。论文研究内容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系统性,具有新思想、新见解,使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有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是学术型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深入的研究分析,用于论文研究的工作量不少于3个学期。论文写作要规范、严谨、流畅、简洁、准确。通过论文工作,表明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研发的能力。
4、学术活动。在学期间除完成规定的论文开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毕业论文答辩之外,还须参加1次以上(含1次)的专业学术会议,以及不少于3次的Seminar报告活动。
5、成果要求。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1篇(含已接收)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或有1项已受理的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取得与发表论文同等效益的科技成果。导师排名不计。
六、培养方式
1、学术型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导师提名,聘请1-2名副导师一起指导。
2、第1学年主要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任务。选修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含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含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生,须补修1-2门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
3、第3学期进入实验室并着手课题调研,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3-4学期开展研究实验工作和科研实习;第5学期进行实验数据获取、处理与分析,撰写文章和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第6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全部撰写工作,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4、根据导师安排,结合论文工作需要,深入实验室开展一学期的实验技能训练,或有选择地到对口企业、科研院校进行为期2周的科研实习和产业调研,或协助导师指导1-2名本科实习生开展实验工作。
七、考核方法
学术型硕士生在学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其中课程学习为30个学分,其它环节考核为5个学分。通过考核获得35个学分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课程考试。必须在规定时期完成30个学分的课程学习任务。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7个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非学位课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3学分。
各科考试成绩须符合教学单位的考试合格标准。选修的硕士学位课程,如有1门考试不合格,允许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终止学术型硕士生培养进程。
非学位课程可以在规定时期内重修重考,重考及格计算学分;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生的补修课程可以重修重考,不计学分。
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回所后,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一学年学习情况汇报,主要向导师和课题组汇报学位课程学习情况(选课内容、专题讲座、学习体会及考试成绩)、参与科研和课程实习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德育修养和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回所后的科研工作设想等。
2、开题报告。完成课程学习后,经过2-3个月的文献阅读、课题调研,提出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2个学分。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不少于5名副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及以上人员参加的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即可进行论文研究。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论证;仍未通过者,终止学术型硕士生培养进程。
3、阶段报告。在预定毕业的前一个学期,须对整个论文研究的结果作论文阶段报告。阶段报告2个学分。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不少于5名副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及以上人员参加的考核小组,听取论文阶段报告,就是否能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以及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确保论文质量。论文阶段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报告,仍未通过者,终止学术型硕士生培养进程。
4、综合考核。在完成论文阶段报告的同时,在事业部的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1个学分。主要由学术型硕士生填写综合考核表,归纳入学以来所参加的文献阅读收获(含撰写阅读报告、调研报告、开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实验技能训练、参与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阶段性科研成果等。综合考核不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在最后一个学期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修改同意后,由研究生部组织将论文密封送所内外3名副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及以上人员评审。同时,由导师安排在事业部内进行必要的论文预答辩。在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基础上,由研究生部会同事业部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说明:本方案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2009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并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2010年6月10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中科院研究生院院发培字(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所新增机械工程学科专业点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略作补充,培养方案的总体构架和内涵未有变动。2009年9月前(含9月)入学的硕士生在不影响整体培养进程的基础上,参照实施本方案。
有关研究生开课目录和发表论文的国内刊物名称,见统一汇编的附件材料。
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了确保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术型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学科需求,特制定攻读学术型博士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对社会、对国家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在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和熟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熟练的专业实验技能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对学科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教学的能力。在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方面能够做出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专业方向
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
1)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2)磁性材料与应用技术
3)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
4)燃料电池技术
5)新能源技术
2、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1)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2)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3)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4)高分子材料加工
5)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3、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1)先进驱动及精密机械
2)复合材料的工艺与装备设计制造
3)智能制造技术
4)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
三、学习年限
学制: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有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详见课程设置选课目录)。
五、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对学术型博士生进行科研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
1、文献调研。通过文献调研,基本反映本学科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近期主要研究成果,至少完成2篇完整的文献调研报告。
2、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实际需要出发,确保论文课题的前瞻性、理论性和应用性,突出论文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并能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成果在所学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和应用推广价值。
3、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学术型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应对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深入的研究分析,用于论文研究的工作量不少于4个学期。撰写的论文要求文字简明扼要,观点鲜明突出,层次清晰明确,论述严谨严格,图表数据规范。
4、学术活动。在学期间除完成规定的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阶段报告和毕业论文答辩之外,还须参加2次以上(含2次)的专业学术会议,以及不少于4次的Seminar报告活动。
5、成果要求。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在SCI影响因子3.0以上的国际期刊上公开发表(含已接收)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收)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且其中至少1篇应发表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或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检索的刊物上发表1篇相应的论文和申请相应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取得与发表论文同等效益的科技成果。导师排名不计。
六、培养方式
1、学术型博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导师提名,聘请1-2名副导师一起指导。
2、入学第1学期主要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任务,同时进行相关文献调研,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第2-4学期以科研实习和研究实验工作为主;第5学期进行实验数据获取、处理与分析,撰写论文和发表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文章;第6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学术型博士生,须补修1-2门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
3、根据导师安排,结合论文工作需要,深入实验室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协助导师指导2名以上硕士生或本科实习生开展实验工作,或有选择地到对口企业、科研院校进行为期2周的科研实习和产业调研。
七、考核方法
学术型博士生在学期间实行学分制管理。其中课程学习为7个学分,其它环节考核为5个学分。通过考核获得12个学分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课程考试。必须在规定时期完成2门公共学位课(马列主义理论、英语),2-3门专业学位课的选修任务。课程学习不低于7个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3个学分,专业学位课4个学分。各科考试成绩须符合教学单位的考试合格标准。
规定的学位课程如有1门考试不合格,终止学术型博士生培养进程。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学术型博士生的补修课程可以重修重考,不计学分。
2、开题报告。完成课程学习后,经过文献阅读、课题调研,提出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2个学分。在事业部的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不少于5名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参加的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即可进行论文研究。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论证;仍未通过者,终止学术型博士生培养进程。
3、阶段报告。在预定毕业的前一个学期,必须对整个论文研究的结果作论文阶段报告。阶段报告2个学分。在事业部的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不少于5名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参加的考核小组,听取论文阶段报告,就是否能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以及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确保论文质量。论文阶段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报告,仍未通过者,终止学术型博士生培养进程。
4、综合考核。在完成论文阶段报告的同时,在事业部的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1个学分。主要填写综合考核表,归纳入学以来所参加的文献阅读收获(含撰写阅读报告、调研报告、开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实验技能训练、参与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阶段性科研成果等。综合考核不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在最后一个学期内必须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修改后,由研究生部组织将论文密封送所内外3-5名研究员(或相当职称)评审。同时,由导师安排在事业部内进行必要的论文预答辩。在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基础上,由研究生部会同事业部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说明:本方案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2009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并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2010年6月10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中科院研究生院院发培字(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所新增机械工程学科专业点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略作补充,培养方案的总体构架和内涵未有变动。2009年9月前(含9月)入学的博士生在不影响整体培养进程的基础上,参照实施本方案。
有关研究生开课目录和发表论文的国内刊物名称,见统一汇编的附件材料。
攻读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了确保攻读学术型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以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学科需求,特制定硕博连读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对社会、对国家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在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和熟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熟练的专业实验技能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对学科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教学的能力。在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方面能够做出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专业方向
1、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
1)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2)磁性材料与应用技术
3)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
4)燃料电池技术
5)新能源技术
2、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1)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2)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3)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4)高分子材料加工
5)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3、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1)先进驱动及精密机械
2)复合材料的工艺与装备设计制造
3)智能制造技术
4)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
三、学习年限
学制: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详见课程设置目录)。
五、科学研究
科学研究是对硕博连读生进行科研素质和技术水平全面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
1、文献调研。通过文献调研,基本反映本学科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近期主要研究成果,至少完成3篇完整的文献调研报告。
2、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实际需要出发,确保论文课题的前瞻性、理论性和应用性,突出论文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并能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研究成果在所学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和应用推广价值。
3、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对所从事的研究课题有深入的研究分析,用于论文研究的工作量不少于5个学期。撰写的论文要求文字简明扼要,观点鲜明突出,层次清晰明确,论述严谨严格,图表数据规范。
4、学术活动。在学期间除完成规定的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阶段报告和毕业论文答辩之外,还须参加3次以上(含3次)的专业学术会议,以及不少于5次的Seminar报告活动。
5、成果要求。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至少公开发表(含已接收)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在SCI或EI检索的刊物上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在SCI影响因子3.0以上的国际期刊上公开发表(含已接收)研究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检索的刊物上发表2篇相应的论文和申请相应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取得与发表论文同等效益的科技成果。导师排名不计。
若不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硕士培养要求办理。
六、培养方式
1、硕博连读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的导师小组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导师提名,聘请1-2名副导师一起指导研究生。
2、入学第1学年主要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任务,其中英语课程要修学硕士英语和博士英语2门课程;马列主义理论课程要修学《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门课程;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须补修1-2门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
3、第2学年开始进入实验室工作,提出和办理转博申请;第3学年开始补修博士专业学位课程,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调研和论文开题报告;第4-5学年全面进入课题研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4、根据导师安排,结合论文工作需要,深入实验室熟练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协助导师指导3名以上硕士生或本科实习生开展实验工作,或有选择地到对口企业、科研院校进行为期2周的科研实习和产业调研。
七、考核方法
硕博连读生在学期间实行转博考核和学分制管理。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个学分,其它环节考核为5个学分。通过考核获得42个学分者,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转博考核。在第4学期末提出转博申请,参加全所组织的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主要向转博考核小组报告入学以来的工作、学习情况以及拟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设想。考核小组对硕博连读生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和实验技能,包括调研工作,实验工作以及立项、开题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考核者转为学术型博士生;未通过考核者,则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
2、课程考试。必须在规定时期完成37个学分的课程学习任务,其中学位课25个学分(公共学位课9个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个学分)、非学位课12个学分,专业学位课中须明确2-3门为博士专业学位课。
各科考试成绩须符合教学单位的考试合格标准。选修的硕士学位课程,如有1门考试不合格,允许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终止硕士阶段培养;选修的博士学位课程如有1门不及格,不再继续博士阶段培养,退回硕士培养阶段;非学位课程可以在规定时期内重修重考,重考及格计算学分;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博连读生的补修课程可以重修重考,不计学分。
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回所后,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一学年学习情况汇报,主要向导师和课题组汇报学位课程学习情况(选课内容、专题讲座、学习体会及考试成绩)、参与科研和课程实习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德育修养和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回所后的科研工作设想等。
3、开题报告。在完成课程学习,文献阅读,课题调研,科研实习和转博考核等过程后,第5学期进入博士培养阶段。通过总结前一阶段的调研实习情况,提出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2个学分。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不少于5名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参加的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开题报告论证通过者,即可进行论文研究。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论证;仍未通过者,终止博士生培养进程,返回硕士阶段培养。
4、阶段报告。在预定毕业的前一个学期,须对整个论文研究的结果作论文阶段报告。阶段报告2个学分。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不少于5名研究员(含相当职称者)参加的考核小组,听取论文阶段报告,就是否能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以及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以确保论文质量。论文阶段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3个月内提出二次报告,仍未通过者,终止博士生培养进程,返回硕士阶段培养。
5、综合考核。在完成论文阶段报告的同时,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1个学分。主要填写综合考核表,归纳入学以来所参加的文献阅读收获(含撰写阅读报告、调研报告、开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实验技能训练、参与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阶段性科研成果等。综合考核不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论文答辩。在最后一个学期内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修改后,由研究生部组织将论文密封寄送所内外3-5名研究员(或相当职称)评审。同时,由导师安排在事业部内进行必要的论文预答辩。在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基础上,由研究生部会同事业部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说明:本方案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2009年12月25日审核通过,并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2010年6月10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中科院研究生院院发培字(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所新增机械工程学科专业点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内容略作补充,培养方案的总体构架和内涵未有变动。2009年9月前(含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在不影响整体培养进程的基础上,参照实施本方案。
有关研究生开课目录和发表论文的国内刊物名称,见统一汇编的附件材料。
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确保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所学科需求,特制定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理论,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较好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观察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对社会、对国家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培养掌握所学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以及相关的基本专业知识,掌握工程设计与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设计和工程管理能力,从事工程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的工程硕士。
3、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地阅读相关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
4、具有必要的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活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方向
1、材料工程
1)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2)磁性材料与应用技术
3)表面工程与再制造技术
4)燃料电池技术
5)新能源技术
2、化学工程
1)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2)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3)聚合物结构与性能
4)高分子材料加工
5)特种纤维及复合材料
3、机械工程
1)先进驱动及精密机械
2)复合材料的工艺与装备设计制造
3)智能制造技术
4)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年限不超过4年)。
四、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工程硕士生的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其中,在研究生院集中授课所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他必修环节不少于5学分。
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专业技术类课程,以及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1、学位课(不低于19学分)
(1)公共课程:硕士学位英语、政治课(包括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等。
(2)专业技术类课程:结合学科发展方向,从专业技术类课程及其它交叉学科中选定,一般3-4门课程。
2、非学位课
(1)公共必修课:通识案例,1学分。
(2)公共选修课: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管理科学等课程,1-3门课程,不低于3学分。
(3)专业选修课: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学科进展和学科综合等为3-5门课程。
课程学习须在第1学年内完成,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工程实践和学术报告等,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回所后,在事业部统筹安排下,由导师和课题组组织一学年学习情况汇报,主要向导师和课题组汇报学位课程学习情况(选课内容、专题讲座、学习体会及考试成绩)、参与科研和课程实习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德育修养和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回所后的科研工作设想等。
五、必修环节
工程硕士生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工程实践和学术交流。
1、开题报告。工程硕士生必须调研、查阅中外文献,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进展,确定研究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
开题报告由所在事业部和研究课题单位合作组织,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开题报告具体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年。通过开题报告获2学分。
2、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由所在事业部和研究课题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和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中期检查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通过中期考核获2学分。
3、工程实践和学术交流。工程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课题组的学术讨论会和国内外的各类学术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和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依据事业部和课题来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参加工程实践(含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具体要求。凡是研究课题来源于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硕士生,其工程实践主要内容在企业生产一线。通过工程实践和学术交流考核获1学分。
六、学位论文
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或密切联系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密切结合所在企业所面临的技术改造、革新、引进等技术难题或科技攻关项目。可以是研究型、开发型、设计型或实验型等多种类型;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专题,也可以是某一企业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大项目中的子项目;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制和开发。选题时导师应安排工程硕士生阅读相关文献,指导工程硕士生深入企业调研与实践,将社会实践环节与论文现场工作结合进行。
学位论文一般由所内导师负责主要指导,并应从厂矿、企业等单位聘请业务素质高和责任心强、有能力承担硕士论文指导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合作导师,协助指导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
学位论文可以按以下2种形式提交:
(1)结合工程项目的研究论文;
(2)工程设计、开发及其分析研究报告。
七、成果要求
工程硕士生在答辩前应取得阶段性的科研成果,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专业核心刊物公开发表1篇(含已接收)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性研究论文,或有1项已受理的发明专利,或作为课题参与者,独立撰写生产一线某方面的技术项目报告、技术设计报告、运用于实际的生产工艺报告,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取得与发表论文同等效益的科技成果。导师排名不计。
工程硕士生培养期间应执行并满足《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2009年7月4日第三届学位委员会第2次会议修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获得规定学分,通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八、论文评审和答辩
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硕士生独立完成,应有独立见解和创新点。工程硕士生的论文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由研究生部组织送相关部门或委员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位与本领域相关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同意,允许在半年至一年内修改后重新答辩一次。
附件:
1、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参考目录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参考目录
3、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参考目录
4、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参考目录
5、化学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参考目录
6、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参考目录
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国内期刊参考目录
8、化学学科国内期刊参考目录
9、物理学科国内期刊参考目录
10、机械制造及其制动化专业国内期刊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