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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简报(第二十四期)
作者:,日期:2009-08-06

  

中科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与宁波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进一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国科学院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全面科技合作协议的精神,深化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合作,加快推进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提升宁波市高等教育层次,促进宁波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正在筹建中的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即中科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于2009年7月14日与宁波大学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参加中科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领导小组暨工作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的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王宏理及中科院、宁波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宁波材料所所长崔平、宁波大学校长聂秋华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签约仪式由宁波市科技局郑瑜局长主持。

  根据协议,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协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相关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研究生联合培养、国家及地方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承担、人员互派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促进双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双方联合设立合作实体,即“宁波高等技术研究院”,双方明确专兼职人员,落实合作具体事宜。

  签约仪式上,施尔畏副院长为合作双方授“宁波高等技术研究院”牌匾。

  宁波材料所(工研院)与宁波大学的战略合作将由此全面展开,真正实现产学研结合的战略规划,与宁波大学携手,共建学术平台,互育科技英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供稿:周亦,审核:陶永怀)